李超,中共党员,五分公司安全总监,同时负责普洱市江城县人民、国门医院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期间,李超突出强调“敢抓、敢管、敢考核”,对查出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奖罚分明,树立正气形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李超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公司员工树立榜样。他尽职尽责做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借鉴前期有效经验,着力解决部分管理人员对工序认识上的误区,保证管理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从源头上消除施工潜在隐患。在施工期间,李超充分利用碎片时间进行“知识充电”,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每一个细节的小改进、小提升,强化了团队协作能力,扩大了安全文化的影响力、导向力和凝聚力,提升了项目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李超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立健全了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岗,严格检查、整改、考核。在施工过程中,他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策划书实施,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严格遵照公司规定的管理流程,合理规划,统筹管理。他严抓大型机械的管控工作,从资质、合格证、备案证审查,到进场备案、安装告知、持证上岗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查严审,做到项目部全体员工及特种作业人员均执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无论何时,项目现场上总能发现李超的身影,他坚持每天进行日常巡检,着重查看生产现场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作业现场,每当发现有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行为时,李超都会让生产人员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李超始终认为安全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强化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他注重交底,强化教育,规范日常督查,每当有班组入场时,李超都会亲力亲为,从不落下一场入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相关教育记录,做到安全生产教育全覆盖。李超规定,周一是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日”,每周一定时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周检,每周二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周检专题会,落实上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在李超的带领下,安全生产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全年无任何投诉和媒体曝光。李超始终坚信解决困难的办法总比困难多,做工作要敢于担当责任,敢于挑战,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作为公司关键岗位责任人,他深知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放纵、不逾矩,自觉树立好党员的良好形象。项目在五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嵩明县兰茂书苑建设项目主体结构顺利断水;普洱市西盟县中医院建设项目顺利完工,并获得2022年度普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江城县人民、国门医院建设项目在政府部门的检查考评下,符合普洱市标化工地评选标准,并被推荐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省级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在忙忙碌碌,日复一日的工作中,他始终本着初心,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采用以点带面、以班组长带动班员的安全管理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安全监督、检查和复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守卫了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